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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法则-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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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奇怪的男人……爱玛的小嘴噘了一下,她的眼睛很快就被闪亮的银币吸引了,一个银币……平常她可要接待近二十个客人。

    银币必须兑换成铜币,才能在塔克区流通,但爱玛并不在意这么一点小麻烦。

    将银币紧紧地拽在手里,爱玛爽快地道:“你问吧,你想知道什么呢?塔克区可没有什么让你这种豪爽大老爷关注的新闻,或者你要找寻失散的亲人?就像隔壁街那个裁缝店的……”

    “不……不,我只是想问你,昨天下午,这里的河段上是不是出现了水鬼?”男人打断了爱玛,表情凝重,有些事情,牵扯上了背景势力都太大的人物,他必须小心确认。

    爱玛想起昨天的事情,拍着胸口,俏脸煞白:“你要问这件事情,可是找对人了。下午的时候我们都比较闲,当时我正靠着河堤招揽生意。还被那水鬼溅了一身水,吓死我了。”

    “那水鬼是什么样子?”

    “我当时吓得眼睛都直了,只觉得那东西一出现,把天都遮住了。后来才想起,它也只有往年进伦德的烈士敦军舰那么大,更像菜市场卖海鲜的伯杰从南部运来的那种八爪鱼。”爱玛心有余悸的拍拍胸口,“没有人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听说区里的老爷已经去请神甫来驱逐水鬼了。希望他们能把这东西赶走,天知道那东西是不是经文里说的恶魔,那就太可怕了。”

    “当然不是恶魔。海船就经常会碰到这种所谓的水鬼,其实它只是海里的一种巨型生物,像大鲸鱼一样。它的名字叫章鱼。”男人说着善意谎言,虽然《日经》教导不可说谎。

    如果是章鱼,怎么可能出现在伊苏河里,就是多明尼卡神学院里的古生物学者也没有听说过有巨型淡水章鱼。

    在爱玛眼里,这个男人肯定是一个有身份地位和学识的绅士,他的话让爱玛悬着的心终于安定下来,看来不用想着换地方住了。

    “你当时有没有看到一个年轻男人,穿着黑色燕尾服,带着手套,拿着手杖?”

    这个男人,便是地位尊崇的樱兰罗帝国红衣大主教孔特雷拉丝,他并没有见过陆斯恩,只是从莎柏林娜口中得到了这样的形容。

    至于莎柏林娜口中“特别讨厌的笑”,“装腔作势的语调”,“猴子一样精瘦”这种误导性的形容,孔特雷拉丝自然地过滤了,烈金雷诺特家培养的仆人如果是这种令人厌恶的样子,那么这个骄傲荣耀的姓氏真的可以改名为“麦格瑟里德”了。

    爱玛连连点头,脸颊上居然泛起一丝红晕,“我很早就看到他了,虽然他坐着一艘老旧的木船,但我知道他肯定是一个有修养风度的绅士。他没有像其他贵族在经过塔克区时脸上挂着不屑,还怕污秽了自己的眼睛一样。他看着我们的时候,脸上还有温柔迷人的笑意,眼睛中有一点缅怀的味道,好像塔克区曾经给他带来过美好的回忆……”

    被生活压迫,只得出卖身体的女子,何曾没有爱情的幻想?尤其是看到一个让人动心的男人,尽管知道不可能,却忍不住去幻想一下,爱玛毫不吝啬用自己最甜蜜的词汇去形容这个男人。

    孔特雷拉丝并没有不耐烦,附和着道:“哦,就是这个男人,他好像和一条大船上的人起了争执?”

    “是的,他是一个绅士,当然是那艘大船上的人侵犯了他。大船上那个乡下丑女人,想在伦德横冲直撞,居然指挥她的船去横撞这位绅士的小船。简直太过份了!”爱玛愤愤不平地道,“幸亏这位绅士没事,大概是这个丑女人太讨厌了,那水鬼……不,什么,那是什么来着?”

    “章鱼。”

    “那条章鱼在这位绅士优雅地跃上岸以后,将丑女人的大船击碎,天哪,我无法相信,世界上还有章鱼这种生物,它只是用无数只触角中的一只轻轻一拍,那搜大船便成了细碎的木片。”爱玛尽量回忆着,十分满意地道:“这位绅士享受的待遇,和大船上那些粗鲁无礼的人可不一样,我甚至看到那只章鱼,做出了一个低头行礼的动作,看来他的风度和修养都征服了这只章鱼……我明白了,一定是它看不惯那个丑女人侵犯这位年轻的绅士,所以击碎了大船。”

    孔特雷拉丝如遭雷击,怔怔地看着爱玛。

    爱玛奇怪地看着他,“怎么,我说错什么了吗?”

    希望他不会要求收回这枚银币,如果是那样的话,爱玛可不答应。

    孔特雷拉丝内心惊起阵阵波澜,勉强按捺住惊骇的心情,“你刚才说……那只章鱼,低头行礼?”

    “对,不过一只章鱼怎么会真的懂得行礼,只是动作碰巧相似而已。”爱玛觉得有些好笑,难度这个男人真的认为一只水里的动物会像一名绅士一样礼貌地低头行礼?

    ………

    …………

    爱玛担心的事情没有生,孔特雷拉丝安静地离开她的小屋,回到了马车上。

    雨声依然在车厢外淅淅沥沥地下,孔特雷拉丝回忆起了自己在多明尼卡神学院求学的日子。

    嘉比里拉分院,多明尼卡神学院众多分院中以培养出最多高级神职人员而闻名,孔特雷拉丝在嘉比里拉分院上的第一堂课,他依然记忆犹新。

    “曾经的大天使长,拥有十二枚羽翼的光辉使者,天国副君萨麦尔,被神引见于始祖身前,神说:你们必须跪拜于他,他的地位仅次于我。萨麦尔不肯跪拜于前,并说出这样的叛逆话语:凭何要我这样圣火所生的天使,跪拜一个沙尘造的身躯。于是萨麦尔被夺去了名号,而成为唯唤「古蛇」的禁名天使。而后,萨麦尔便不为世人知所。但我们都必须记得,这便是七宗罪中骄傲这一罪的由来。”

    萨麦尔的去向,不管是《日经》,还是《月经》,都没有提到,但孔特雷拉丝却从这时候知道,这些由天使堕落而成的恶魔,都是绝对的骄傲。

    其中包括第二位不肯跪拜始祖的炽天使,后来的暗之君主,携天国三分之一的天使,堕落深渊,建立新的地狱国度。

    骄傲,几乎是恶魔们的象征,他们只会向自己国度里更高阶的存在低头。

    那只水鬼,自然不是什么章鱼,那是来自深渊地狱的恶魔。在伊苏河畔驻足的时候,孔特雷拉丝就已经感觉到了残存的恶魔气息,带着阴冷暗晦的气息,让人不适。

    原本红衣大主教只是认为,烈金雷诺特家罗秀小姐的侍从长只是学到了一些邪恶的召唤术,从而让莎柏林娜连续吃了两次苦头。

    但这个仆人若只是纯粹的召唤者,那只伊苏河里的恶魔,也不可能向召唤者行礼。恶魔们的骄傲,只屈服于同类的高阶存在。

    烈金雷诺特家的仆人,是一只恶魔。

    想到这样的可能,孔特雷拉丝怎么也平静不下来,尤其是他知道这个仆人的全名居然是:陆斯恩·夏尔·欧德修凡克·烈金雷诺特。

    欧德修凡克啊,闪耀神辉的姓氏冠于一个恶魔身上,这种事情太让人震撼,难以置信了。

第三十章 昔日荣光() 
烈金雷诺特家族的悠久历史,足够让先辈传承下来的许多日用品都成为古董。

    例如罗秀眼前的这面大铜镜,光洁平滑的镜面,见证了多少娇嫩容颜苍老干枯的悲伤,依然能够清晰地映照出她青涩粉嫩的身姿。

    那时候还没有制造玻璃的工艺,从埃博拉商人手里辗转贩卖到多米尼克大陆的铜镜成为抢手货。

    即使是现在,以樱兰罗帝国的金属加工技术,也无法将金属的表面打磨的如此光滑。

    罗秀皱起好看的眉头,少女特有的柔顺眉角微微挑起,不满地透过铜镜看着身后的女仆桃乐丝。

    罗秀身材纤细修长,高挑中时刻散着优雅的气质,犹如一只骄傲的白天鹅。而桃乐丝却拥有十分丰满的身材,用罗秀的眼光来看,那就是在胸前藏了两只大白兔。

    “你在笑什么?”罗秀冷冷地问道。

    “小姐,我没有笑。”桃乐丝紧张地回答,最近她总觉得罗秀似乎有些不喜欢自己身体的某个部位。

    罗秀没有回头,只是盯着镜中的桃乐丝,“你刚才把嘴角翘了起来。难度你非得在为我束胸的时候出母鸡的咯咯声,才算是笑?”

    小姐以前没有这么敏感啊?桃乐丝熟练而轻松地将束身衣后的带子穿过一个个小环紧紧地扣起,无奈地回答:“我只是想起陆斯恩大人给我讲的一个故事。”

    挑逗丰满的女仆?陆斯恩,你可真有心情,罗秀心里冷笑着。

    “什么故事?”

    “说的是一个可怜的女孩,有一个凶恶虐待她的继母和两个姐姐。要参加王子的晚宴,女孩的两个姐姐为了穿上晚礼服,拼命地将自己肥胖的身材塞进束身衣里,一边想着王子如何陶醉于自己的身材,一边出惨叫声,最后挤段了两根肋骨才穿上晚礼服。”桃乐丝依然记得,陆斯恩讲这个故事时,揶揄地向自己眨眼睛。

    不就是身材丰满了一点么,居然编这样的故事来嘲笑人,陆斯恩坏死了,桃乐丝嗔怒地想,她的丰满可是许多女人梦寐以求的,最适合那种突出细腰丰胸的晚礼服。

    真是无聊的故事,罗秀不屑地道:“这有什么好笑的?然后呢……我是说接下来怎么样,故事不会就这么完了吧?”

    桃乐丝巧妙地打出一个三环蝴蝶结,将灰姑娘的故事转述给罗秀。

    “幼稚。难道王子就一定是完美的情人?只跳了一支舞,然后就爱上了他?甚至就在王子找到她的时候,做了他的妻子。这个王子,又和伦德那些只懂得追逐美色的贵族子弟有什么区别?”罗秀后悔要听这样肤浅的故事,明知道那是陆斯恩编的,能好到哪里去?难道还指望他说的故事,如奥斯瓦尔多的歌剧那样令人沉醉迷思?

    桃乐丝无奈地点头,她当时听到这个故事时,可是十分地兴奋,她觉得自己的身份很像那个灰姑娘,如果有一只能让自己变身华丽公主的老鼠帮助,乘坐南瓜变成的马车,在贵族舞会上邂逅王子,那就太幸福了……

    ……

    ……

    月明西沉,晨起的雀儿在月桂树上唧唧喳喳,吹灭烛光,陆斯恩和克莉丝汀夫人站在窗边,看着夏洛特庄园晨间的景致。

    驯马师格洛带着一群高大的纯种马在马场上绕圈,一匹脚力强劲的纯种马,每天都要进行这种锻炼。

    一头银,夏洛特庄园年纪最大的老人,已经获得子爵爵位的前任管家兰德泽尔先生,依然在如同往日般拿着剪草钳,老人一丝不苟的服饰,恰如他精心修剪过的草坪。

    “哦,天哪,你这个贪吃的家伙,又来了……”兰德泽尔先生挥舞着剪草钳,冲向一只越过树篱跑到草坪上的麋鹿。

    这些一年四季长青的西木山草,从遥远的蓝斯草原上引种过来,是兰德泽尔先生的最爱,每日和贪吃西木山草美味的麋鹿战斗,兰德泽尔先生守护草坪的决心就像他当年守护烈金雷诺特家族一样坚定。

    陆斯恩看着身手依然敏捷的兰德泽尔先生微笑,旁人或者很难想象一个拥有封地和庄园的子爵,依然愿意为人打理草坪,烈金雷诺特,还真是一个充满凝聚力和魅力的家族。

    尽管一夜未睡,陆斯恩的脸上并没有显露出疲态,整个晚上他都在和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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