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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深处的宫殿-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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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那里的更朴素一点,没这么花哨。”她说。

    可花朵本身就是花哨的。我一心多用地听着,觉得好笑,没说话。

    我清楚地记得,在咬破长相思时,酸酸的葡萄汁在我口里蔓延,然后我听见她问:

    ——“先生张张,你有挂念的人吗?”

    oh,容嬷嬷,这个问题太突兀了,我想。

    还有,长相思还是这么酸,酸到可以洗涤我心。这种葡萄品种一般是用来酿葡萄酒的,但我更喜欢直接吃。

    “来吧,”我端起水果盘子,往后靠在沙发背上,“跟我说说你挂念的人。”

    每一句突兀的话语背后,往往都藏着一段忽至心间的往事。我懂。

    唯一令我觉得诡异的是,容嬷嬷明明不是那种藏得住的事的人。她是一个很乐观且健忘的人,真正地活在当下,简单快乐。所以她突如其来的多愁善感让我忍不住想挑眉。

    “我女儿有心上人那会儿,天天摆弄报春花,”容嬷嬷笑着说,“她想亲自栽出一盆,在春天的时候送给那年轻人,正好可以说出心意。”

    显然那是一段令人快乐的时光,显然容嬷嬷挂念的那个人是她的女儿。

    “她本来可以跟她心上人结婚的,要不是她爸爸生出那么多事……”容嬷嬷提了一口气,长长呼出,“我走的时候,她说自己会凑合着过下去。”

    容嬷嬷是马来西亚人,离开家乡时还欠着一笔她有生之年都还不起的非法债务,全是她那位出轨的丈夫在离婚时以恶意转移财产的方式留给她的。家庭变故一定波及到了她的女儿,可想而知后面的事情并不好。否则她后来也不会选择偷渡到欧洲,流落为经济难民,直到遇上同样在流浪的我。

    容嬷嬷拍了拍围裙,恢复了那副慈祥和蔼的模样,仿佛刚刚那么拍一拍,就将心中的种种郁结拍掉了一样。

    “会好起来的,先生张张,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她硬要将我拉进她自己的内心对话中,好像这样就能安全点。她说:“恶人自有恶报。”

    我可不赞同。恶人自有恶报?天真的容嬷嬷,恶人怎么可能自有恶报?

    恶人的恶报,无一例外来自于他人。

    若想等着命运替我们收拾恶人,等来的只有绝望不甘和麻木认命,不会有结果的。

    当然,几年后,伤害过容嬷嬷的恶人的确都尝到了恶果。她那套天真又无能的‘恶人自有恶报’理论似乎得到了印证。

    只不过,最后替她收拾恶人的,是我。而不是所谓的命运。

    又或者,换一种比较能令人接受的说法也行:她的命运就是遇见我——这个说法可能会令大多数人觉得好受一点,至少还能对命运抱有某种期待和幻想。

    “你喜欢报春花吗?”容嬷嬷还问过我这个问题,指着花瓶里的那束新鲜樱花草花束问的。

    我顺着她的话,半开玩笑:“你是不是觉得我应该来场美妙的恋爱?现在开始的话,我保证那会是我的初恋。”(报春花的花语包括初恋和希望)

    “如果她和你一样聪明老成的话,都,都可以啊。”容嬷嬷答得很勉强。

    事实上,按照她的观念,未成年人谈恋爱就是早恋。而我那年十五岁。所以她答完就赶紧溜走了。

    留下我独自一人坐在沙发上,无名指和中指夹着高酸度葡萄长相思,一颗又一颗地吃,静静看着花瓶里那束橘黄『色』樱花草。它满身悲伤,几乎让我的味蕾失去了感觉。

    容嬷嬷的报春花和我的樱花草的确是不一样的,我想。

    「除你之外,别无他爱」。这句花语让我久久地沉默。

    可我不是水泽女神,也不是巴拉利索斯。我不会心甘情愿等死,也不会因为悲伤和愤怒而立刻杀死自己。

    除了骤然失去的挚爱,我还有恨,我承认这一点。

    我的恨不是传统的英雄主义式仇恨,而是一种阴冷蛰伏宛如毒蛇信子的恨。不光辉,不伟大,不轰轰烈烈。在咬伤敌人之前,自己先尝遍百·毒。

    恶人不会自有恶报。恶报必须由我来给。

    所以抱歉,十五岁那年我不能喜欢樱花草,不能为爱等死或者为爱殉情。

    我说对不起。

    对不起,鲁森。

第14章 W() 
<屏住呼吸比停止呼吸更难>

    别翻了,我告诉自己。

    六点一刻马上就到,指尖的柔软皮肤触着画册的钢线圈,我无声合上画册,同时闭上双眼,试图放空自己的大脑,放下脑海里那些沉甸甸的过往。

    事实上,我有点想停止呼吸,每当我想找回一点对生命的贪恋之情时,就会这么做。

    停止呼吸跟屏住呼吸不一样。停止呼吸会让你变得像个死人,屏住呼吸却正好证明了你是个活人。这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

    我很擅长停止呼吸,可我好像一辈子都学不会屏住呼吸。

    不会屏息,这是一件令我多么无地自容的事。鲁森,你会知道吗?

    钢线圈陷入指尖皮肤,停止呼吸也无济于事。一想起这件事,我对生命的贪恋之情就瞬间消耗为零。

    今天不能继续回忆了,我再次提醒自己。

    可我还是在掀开被子下床的时候,听见自己脑海里那个愤怒的声音——

    “你就站在那里!你站着,什么都没做!”

    是我的声音。十二岁那年我对诺拉说过的话。

    这一刻我觉得自己被吞进了混凝土里,四肢僵硬,动弹不得。

    <最混『乱』也最痛苦>

    失眠,我想念森林深处的宫殿。

    连着几天,断断续续地入睡,零零碎碎的梦境,有时我不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睡着。

    我猜鲁森一定对我失望透顶了。迟到,早退,闪现,缺席…我就没有准时守约过几回。

    那本小画册被我收在书房书架,我已经翻了几遍了,放在枕边不再有更多的作用。

    明天要飞一趟洛杉矶,昨夜依旧睡得不好。

    梦见一些相当混『乱』的场景:

    管家莫里斯先生四处找我,皮鞋踩在楼梯上的声音一下一下的,他在喊威文;他说,你要迟到了。

    ………

    吴文拽住我的衣领,“他们在找你,你知不知道?!”他很生气,我被衣领勒到喘不过气,但是他很快就被别人拉开了。我没看清拉开吴文的人是谁,但我觉得那不是好人。

    ………

    “书桌左边的第二个抽屉,长方形的盒子,”我站在花园,透过花窗缝隙,小声跟里面的人说,“我只要这一个东西,你能帮我拿出来吗?”

    “在这儿等着,别走。”花窗被关上了。

    ………

    “在这儿待着,别『乱』跑。”病房门被关上了。

    “我再重复一遍,”病房门又被打开了,“威文,好好待着,别『乱』跑,听我的。”病房门最终还是被关上了。

    ………

    “你知道是怎么回事,而你从来没想过要告诉我?”我问。

    “你想要我怎么告诉你?威文,这是整个家族的事,不只是几个人的事。”

    我在想,她说的‘几个人’到底是哪几个人?除了鲁森和我,具体还有谁?我想杀了他们。

    ………

    “『药』吃了吗?张。”贾什弯着腰跟我说话,那种语气,仿佛把我当成了一个专业反抗医生的小孩在对待。

    然而下一秒他又立刻变脸,凶巴巴地朝我怒吼:“快去吃『药』!”

    ………

    靠,他一吼我就完全转醒了。果然我当下生活中最大的心理恐惧就是家庭医生,都他妈追到梦里来了。

    凌晨时被梦境吓醒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整个世界如斯寂寞,越发凸显出梦境的存在感。

    我选择起床披睡袍,去书房处理一些剩余的文件。

    <别让回忆过分渗入当下>

    从莎娜开始学习制作冰淇淋开始,我每个月都会看一份心理复查报告。这个月也不例外。

    挪威那边的医生把莎娜的复查报告发到我邮箱时,我看了一眼邮件标题,突然又想起昨晚的『乱』梦。

    回忆纷涌,尽是些坏死的东西,却又无法切除。过往彼时的感受在我心里占据上风,某一瞬间竟然让我不知该如何去面对我与她的当下处境。

    手指敲打在桌面上,我迟迟没有点开那封邮件。出去倒了杯温白开,喝完之后才开始浏览莎娜的复查报告。

    我曾用一种小孩子提问的方式试探过埃翁:“今天我听到了一句很有趣的话,是同班同学莫琳说的,她不小心把牛『奶』洒在别人身上,她说,‘如果我做错了什么,那一定是因为我有精神病,你会原谅我的对不对’。莫琳就是这样道歉的,很奇怪吧?”

    “的确很奇怪,”埃翁在看晚报,他又说,“你会对这种事情感兴趣,也很奇怪。”

    “嗯…其实我想弄明白的是,有精神病的人真的可以随意做错事而不被惩罚吗?”我盯着他的脸看,“还是说,那只是一种新发明的道歉方法?”

    虽然我那时仍在幼儿园上学,但当我问出这两个暗指『性』极强的问题时,埃翁貌似终于察觉到了我想问什么。

    他从报纸中抬起头来看我,“威文,你开头已经说了,她是不小心才做错事的。”

    “那是我以为的,没有人给我证实过。我甚至不太确定她是不是真的有精神病。”

    埃翁的目光淬了火一样,紧紧瞧着我,久久没说话。

    我们都知道我们谈论的‘她’到底是谁。可是埃翁显然以为小孩子的敏感会被岁月冲淡,所以他没有理会我更多。并且,他很爱诺拉。

    ………

    夜深了,今日到此为止。

第15章 W() 
<我所喜恶的和你所知道的>

    十号那天离开洛杉矶比弗利山庄,前往纽约曼哈顿西区。

    一路上我都忙着补眠,零碎而高质量的睡眠通常是在工作途中获得的。眼罩、口罩、围巾和大衣,裹围我全身。司机说,或许先生还需要一副隔音耳罩。

    我懒得理他,拉下眼罩靠在车后座,告诉他:“是时候考验你的专业程度了。”

    ——不许发出任何噪音。这绝对是一位专业的司机理应做到的一点。

    我对自己的工作一向没有太多感『性』的言论想要发表,很简单,工作就是工作,是我在这个社会上最擅长做的事情之一,但不一定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

    当然了,大多数人连自己擅长做什么和喜欢做什么都搞不清楚。所以相对而言,我是幸运的。但我也只是 b 级幸运。

    许易钦才是 a 级幸运。他做着自己擅长且喜欢做的工作。

    鲁森,你记得许易钦吗?那位被你和莎娜称为‘神秘美人’的美籍华裔。

    年少时我常常往纽约跑,去找许易钦玩,一走就是好几天,并且总是不屑于向你们解释,于是你们调侃说美国有位令我神魂颠倒的神秘美人,所以我流连忘返恋恋不舍。

    oh,笨蛋,哪有什么美人?许易钦差不多都可以做我的忘年交了。

    那一切的原因,只是因为许易钦从事服装设计,而我年少时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美术与服装设计。鲁森,你忘了吗?

    不,是我忘了。我忘了你从来都不知道我最喜欢做什么。

    你只知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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